左权吧左权吧
关注: 477贴子:21327 排名: 1 
0 回复贴,1310 次查看
<返回列表

给在吧里诽谤泄愤的小人和吧主

>
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,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
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”
据此,你可以向百度贴吧投诉,要求删除该帖子,如果百度不删除,你可以按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0 回复贴,1310 次查看
返回列表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